徐州商标注册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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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商标注册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作者: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2 08:45:30

在进行商标续展时是不需要提交商标证的,商标也是在申请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那么国家也是规定了如果要在到期后继续使用该商标也是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那么徐州商标注册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2、商标注册证书、商标续展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商标许可备案证明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转让协议原件一份。

商标转让申请进展流程:

1、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2、提交申请后6到8个月左右,商标局批准转让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转让注册证明》,此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更新后的权利人信息。

商标续展需的资料:

1、商标证书复印件;

2、商标续展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申请人为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申请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一、所需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个人:身份证正反电子扫描件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标样:电子JPG格式,黑白稿,可以是中文、英文、LOGO或其组合。

二、流程:1、查询商标,出具专业查询报告,提高商标通过率,确定申报即签订委托代理协议。2、材料齐全,1小时内申报,提交后24小时内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含国家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号)。3、申报后2个月左右下发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4、申报后9个月左右经过审查后公告或驳回(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5、公告期3个月:1)期满无人异议,再过2个月左右下发商标注册证(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2)如有异议,进入异议答辩程序。

三、时间:正常且顺利的情况下注册商标所需时间约:9+3+2=14个月。(即9个月审理期+3个月公告期+2个月制证期,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

四、商标注册申请通过率100%:(以国家商标局下发的本签收单为计算依据,初步审定公告即为通过审查)

五、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商标申请是创业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话题。然而,绝大多数企业家对商标注册知之甚少。随着我国商标注册量的快速增长,商标注册的难度与日俱增。考虑了好几天的名字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申请注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在申请商标前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使用前注意标识和创意的保密性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商标标识的保密措施和相关创意,避免商标被他人注册。商标一经注册,企业要想重新获得商标,就必须面对一场持久的“战役”,这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投入和消耗。企业在申请注册前,应当通过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使用商标标识。在委托创作和合作创作过程中,企业还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泄露。换言之,当与第三方合作导致不可避免的披露相关的标志和想法时,也应事先作出保密协议,并保留相关的证据。

2、必须先搜索品牌名称商标注册申请遵循先申请原则。谁先提出申请谁就带头。但是,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对商标名称进行搜索,以确保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首先注册。此外,还需要专业人员来判断商标是否相似。名称检索是商标申请的前提。通过对检索结果的分析,申请人可以对要注册的商标作出初步判断,从而更好地了解和避免盲目申请。

3、商标注册要早申请注册,一方面由于商标资源有限,提前一天注册可以增加注册成功的概率,避免盲目审理的“撞车”现象。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商标已经在使用但没有注册,会有很大的安全风险。事实上,许多经营多年的老品牌商标纠纷就是由此产生的。

4、申请核心商品,关注相关商品或服务在确保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未经他人注册后,企业首先应申请这些类别的注册,以确保商标能够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类别的注册,即类似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的注册。共有45类商标。根据企业和产品的性质,很多情况下涉及的类别并不单一。例如,一家餐厅将涉及29类食品、30类调味品、糕点、35类广告、40类食品加工、43类餐厅、餐厅等,其优势在于品牌延伸发展受到保护。“包师傅”的商标纠纷是当时没有43个类别注册,但存在隐患。一方面,跨类别注册可以扩大商标所有人的原始专有权,保护核心商标免受侵权,避免那些持有善意和混淆市场的潜在动机;另一方面,它可以为企业在其他相关领域的未来扩张奠定基础。

5、合并商标建议单独注册根据《商标法》,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其他组织的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将合并商标注册分开,从而有效地消除注册风险,提高审批率,并获得的保护范围。由于在评审过程中,组合商标的任何元素都不符合要求,因此整体商标将被驳回。

6、重视商标标识设计著作权的归属一般来说,一个原创的、美观的标志也可以得到版权保护。在“edusa”案中,法院认为:判断所引用的商标标识是否具有艺术作品的性,一方面要考虑标识是否给公众带来了与以往作品不同的“视觉”感受,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标识的智力创造程度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基本高度。如果这两点得到了满足,商标标识也应该像作品一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很多人往往误以为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设计的商标,或者企业与设计师签订的合同,那么他们设计的商标的版权自然属于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事实上,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应当在明确有效的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因此,企业必须事先与商标设计者明确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否则,商标做大做强后容易产生经营隐患。另一方面,要注意保留创作稿件、委托创作合同,通过版权登记、时间戳、电子邮件、邮局信函等方式确定创作内容和创作时间,明确版权的设立时间、作者、权利人和作品内容。

7、进行事后监控企业注册成功并取得商标权后,仍不能掉以轻心。加强事后监督,定期检查商标公告。一旦发现其他企业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与该企业注册商标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该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侵犯。另一方面,通过商标监测,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取商标续展情况和权利状况,防止因逾期未续展而撤销商标,或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转让或许可。

8、建立使用证据档案商标使用证据档案是指商标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所形成的档案,包括商标宣传资料、广告资料和销售资料。从长远来看,及时建立商标使用证据档案对初创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无论在商标驳回、异议、无效、撤回三个程序中,都需要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为侵权时保护商标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另一方面,商标使用证明文件有助于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创业企业的品牌意识虽然不大,但仍要积极培育品牌意识,保留商标宣传使用的痕迹和证据,适时申请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都知道专利是受到专利保护法的保护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专利,专利之所以称为专利,原因就在于它的独有性,外观也是有专利的,那么我们怎样认定外观专利侵权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问题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认该专利权是否仍然处于专利权有效期内,受法律的保护。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并考虑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对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4.接下来,需要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具体保护的设计范围是什么?设计要点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1)外观设计产品中的某些部分的设计是不受保护的,要予以排除。首先要排除申请日以前已有的公知的外观设计部分,其次,还要排除因产品功能而决定的外观设计部分,然后还要排除产品内部不可见部分的设计。

(2)经过上一步的排除后,结合专利权人提交或专利档案中记载的“设计要点图”,可以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设计部位是什么,也就是要重点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3)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该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比较,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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